Living Will(生前预嘱)是一个人事先写下的书面意愿,表明在生命最后阶段,不希望接受仅为延长死亡过程、或为结束病痛折磨而进行的公共卫生服务。 这项权利由泰国《国家健康法》佛历 2550 年(2007 年)第 12 条确认,因此泰国人常称它为"第12条意愿书"。它的核心不是拒绝照顾,而是让所有人知道:当长辈无法表达意愿或沟通决定时,希望被怎样照顾;同时长辈仍会依情况获得缓和医疗照护与症状缓解。

很多家庭是在父母重病、在家照顾时才开始想这件事。一个孩子记得妈妈说过"到时候就不用硬撑了",另一个孩子却担心不尽全力就等于放弃妈妈,结果谁都不敢开口。本文写给正处在这个阶段的家庭,说明意愿书是什么、什么时候生效、谁可以做、怎么写、e-Living Will 怎么办理、存放在哪里,以及如何和长辈谈而不让他们觉得被催促。

快速解答

  • Living Will(第12条意愿书)是长辈亲自写下的文件,若本人选择,可拒绝在生命末期仅为延长死亡过程的公共卫生服务(例如心肺复苏或插管),或为结束无法治愈的疾病或伤害带来的痛苦而拒绝这类服务。
  • 根据佛历 2553 年(2010 年)部级条例,立书人仍持续获得缓和医疗照护,包括依情况给予止痛和舒适照护。
  • 条例涵盖两种情况:生命末期,以及无法治愈的疾病或伤害带来的痛苦;由主治医师按实际情况评估。它不是用来拒绝可治疗的疾病或意外伤害的治疗。
  • 必须是长辈本人的意愿,并在神志完全清醒时订立。子女不能事后以父母名义代立,所以要趁长辈还能自己做决定、表达意愿时谈。
  • 可用纸本(国家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NHCO 的表格)或电子版 e-Living Will 办理,随时可以修改或撤销。
  • 把副本交给每个子女,告知主治医师;在家照顾时,放一份在床边的文件夹里。

1. Living Will 是什么,不是什么

Living Will 记录长辈对生命末期治疗的意愿,事先订立,供他们无法表达意愿或沟通决定时使用。 第12条还规定,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依该意愿行事后,不视为违法。常见名称有"第12条意愿书""生命最后阶段意愿书""生命遗嘱"等,指的都是同一份文件。

Living Will 不是

  • 不是分配财产的遗嘱:遗产、房屋、土地、银行账户属于另一份文件,请咨询律师。
  • 不是加速死亡:NHCO 表格的用语是"自然、安详地离世,不无益地加速或延长死亡"。
  • 不是放弃照顾:长辈仍依情况获得缓和医疗照护,例如止痛、翻身、口腔与皮肤护理。
很多家庭不知道:Living Will 不是在说"不要治疗",而是在说"我希望被这样照顾",包括想待在家里、想听诵经,或希望某个人陪在身边。

2. 意愿书什么时候生效

2010 年部级条例规定意愿书适用于两种情况,长辈可选其一或两者都写。

  • 生命末期:由伤害或无法治愈的疾病造成,主治医师依医学标准的预后判断,将在不久的将来无可避免地走向死亡;也包括大脑皮质功能永久丧失,导致永久失去知觉和沟通能力、只剩自主反射反应的状态(NHCO 指引说明即持续性植物状态)。
  • 病痛折磨:由伤害或无法治愈的疾病造成的身体或心理痛苦。NHCO 指引举例如颈部以下完全瘫痪、失智症、癌症或其他无法治愈的慢性病。

两种情况都由主治医师按个案实际评估。

可以拒绝什么:条例定义为医师用来延长生命末期死亡过程、却无法使人免于死亡或结束病痛的方法;立书人仍获得缓和医疗照护。NHCO 指引举例可选择拒绝的有:手术、化疗、气管切开插管、心跳停止时的急救、生命末期送入加护病房、输血和洗肾。由长辈自己选择,最好先和医师讨论。

到需要使用时,条例规定的步骤是

  1. 长辈仍清醒、足以沟通(说话、书写或手势皆可):医师说明病情,请本人确认或拒绝后才执行。长辈当下的意愿永远优先,可确认、暂缓或完全不执行。
  2. 长辈已无法正常沟通:医师向长辈指名的人或亲属说明病情和意愿书内容。
  3. 执行意愿书有问题时:医师与指名的人或亲属商量,并以长辈的意愿为重。

家人要有共识:有了意愿书,并不代表任何情况都不治疗。如果长辈在尚未进入生命末期时跌倒骨折、噎到或发生可治疗的感染,仍由医师按当时情况评估决定。

3. 谁可以做,什么时候做

订立人必须是长辈本人,而且必须在神志完全清醒时订立。 NHCO 最新版表格开头就有这样的声明。不必等到重病,健康的人也可以做。

适合开口的时机

  • 医师说长辈的病会慢慢变差,或开始谈到以舒适为主的照顾。
  • 长期住院后准备接回家之前,趁医疗团队还能询问(参考出院前要问的问题)。
  • 长辈开始健忘时,要趁早期还能自己做决定时谈。

子女可以代立吗? 不能事后以父母名义代立,因为必须是本人的意愿。如果长辈书写不便,子女可依长辈口述代写或打字,并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若长辈已失去意识又从未订立,家人可以把长辈以前说过的话告诉医师,作为与医疗团队讨论的参考。NHCO 手册建议,订立前可先咨询了解此事的医师、护士或律师。

4. 意愿书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

用语要清楚到医护人员能照着执行,并包含主要信息。 法律没有规定固定格式,在任何地点都可以订立。2010 年条例第 3 条列出的参考内容包括:立书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或电话;订立日期;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与立书人的关系;拒绝接受的服务类型;代写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有);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名或指印。

NHCO 2026 年版样本表格分成几个部分,方便有系统地写下意愿

  1. 长辈最看重什么:例如生活质量、不想受苦,或即使靠仪器也想尽量活久(各选项并列,不作引导)。
  2. 无法接受的状态:例如终身依赖呼吸机,或永久认不出亲人。
  3. 治疗范围:从全力治疗,到不使用维生设备只做症状治疗,也可选"还无法决定"。
  4. 心肺复苏、插管和呼吸机:在生命末期是否需要。
  5. 地点:希望在家、医院或其他地方度过最后时光以及离世。
  6. 代理决定人:长辈信任的人,在文件不清楚时依长辈意愿与医疗团队商量,此人也须签名。

关于见证人:NHCO 对条例的指引说明,意愿书最好有见证人,以便日后有疑问时确认内容;但没有见证人并不会使意愿书不完整,所以最新版表格注明可以没有见证人。必须有见证人的情况是:以按指印代替签名时,须由两名见证人签名证明该指印。

  • 若有见证人,写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与长辈的关系,并请其签名。
  • 在医院订立时,指引建议家属方和医护方都有见证人,但长辈的主治医师和个案管理护士不宜当见证人;在家订立则视情况安排。

长辈也可以写下其他心愿,例如希望在哪里离世、请僧人诵经或按信仰举行仪式。

5. NHCO 的 e-Living Will 怎么办

e-Living Will 是 NHCO 的电子版意愿书,依泰国《电子交易法》订立有效。 可在 NHCO 系统多存一份,但不要以为每家医院都能自动看到,仍要告知长辈常去的医院并保留纸本。

  1. 搜索"国家健康委员会办公室(NHCO)",进入 e-Living Will 页面,可下载 3 种样本表格(表格 3 为 2026 年最新版)。
  2. 打印表格,和长辈坐下来按其本人回答填写,再由长辈、代理决定人和见证人(如有)签名。
  3. 表格末尾注明:可将文件拍照上传,在 NHCO 系统中建立 e-Living Will。
  4. 表格中有同意医护人员通过电子系统查阅并转给其他医疗机构的条款,签名前请和长辈一起读清楚。

纸本很重要,因为在家遇到紧急情况时,能立刻递上的纸本往往更快。若系统使用不便,同一页面也提供 NHCO 的 LINE 咨询渠道。

6. 存放在哪里、让谁知道、如何修改

原件放在容易找到的地方,副本交给可能用到的每个人。 NHCO 手册建议由本人或亲近的人保管,并把副本交给亲属、见证人、代理决定人以及曾经诊治的医师。

  • 原件与长辈的身份证、用药清单放在同一个文件夹。
  • 每个子女各一份副本,包括住在外地的;代理决定人手机里也存一张照片。
  • 在长辈常去的医院病历中附上副本;条例要求入院时毫不迟延地交给医院的医护人员。
  • 若有照护员或护士到家,告诉他们文件夹放在哪里。

随时可以修改或撤销。 有多份时,以最新的一份为准。长辈改变主意时,重新写一份并注明日期,尽快通知所有持有副本的人和医师。病情有较大变化时,也应和长辈一起重新检视。

7. 如何和父母谈,不让他们觉得被催促

先问长辈看重什么,而不是先拿出表格。 很多长辈怕的不是文件,而是觉得子女在为他们的离开做准备。所以重点是专心听长辈说,而不是设法说服。

女儿和父亲在家中阳台聊天,桌上放着茶杯
关于生命末期意愿的对话,可以从家里一次普通的聊天开始,不必等到危急时刻

可以这样开口

  • "如果有一天爸爸病得很重,没办法自己告诉我们,您希望我们怎么照顾您?我想照您的心意来做。"
  • "妈,现在对您最重要的是什么?想待在家里?想见谁?"

要避免的

  • 一开口就说"不要抢救""不要心肺复苏",长辈可能觉得子女已经替他决定了。
  • 在长辈疲倦、疼痛或刚听到坏消息时谈。
  • 只由一个孩子去谈再转告其他人。至少要全体子女一起谈一次。

如果长辈还没准备好,就说"没关系,以后再聊"。第一次谈不一定要签字,NHCO 表格里也有"还无法决定"的选项。

8. 长辈在家重病时:让意愿书真正派上用场

只有主治医师知道、身边的人在关键时刻找得到,意愿书才能帮上长辈。 请准备以下 4 件事。

  1. 告知主治医师长辈有意愿书,请记入医院病历,并询问医院是否有缓和医疗团队或居家访视单位可以跟进。
  2. 索取书面照护计划:要观察的症状、用药、日夜都能联系的电话,以及约定好哪些情况要送医院。
  3. 在床边准备文件夹:收齐身份证、意愿书副本、病历摘要和用药清单,并告诉家里每个人放在哪里。
  4. 事先约定哪种情况打给谁:紧急的夜里,每个人都要知道先打给谁,以及谁是代理决定人。

从现在起分清两种情况。 NHCO 指引说明,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时,医护人员依职业伦理有义务及时救命,得知有意愿书后再考虑尊重其意愿,并同时提供缓和医疗照护。所以要事先和医师谈好哪种情况打给谁。

  1. 生命末期疾病预期中的衰退,例如逐渐嗜睡、吃喝变少,或医疗团队事先说明过的呼吸变化:按约定计划中的电话联系照顾长辈的医师或护士。
  2. 可能处理得了的新状况,或家人不确定时,例如跌倒、噎到、出血、突然呼吸困难:按下方清单拨打 1669。
注册护士在客厅桌旁与儿子和女儿交谈,桌上放着合上的文件夹
把文件夹和照护计划一起准备好,需要时每个人都知道该做什么

可在家继续照顾 · 密切观察

  • 嗜睡逐渐增加、吃喝变少,与医疗团队事先说明的一致。
  • 疼痛或气喘的程度,按医师计划用药仍能控制。

今天内致电护士咨询

  • 疼痛加重,原来的药控制不住,或已无法吞药。
  • 烦躁、整夜无法入睡、发烧或出现新的压疮。其他警讯可参考卧床长辈发烧、痰多、嗜睡。

立即去医院或拨打 1669

  • 可能处理得了的新状况,例如跌倒撞到头、骨折、噎食、大量出血、突然呼吸困难。
  • 第一次抽搐、抽搐超过 5 分钟,或反复抽搐、中间没有恢复(依英国 NHS 指引的标准)。
  • 联系不到医疗团队、家人无法应付的严重痛苦,或家人不确定是预期中的衰退还是新状况。
  • 拨打 1669 时,说明长辈有意愿书和医师的照护计划,并把副本交给急救人员;现场决定由医疗人员依实际情况判断。拨打前如何准备资料,请看长辈的 1669 紧急应变计划。

9. 在家度过最后时光:家人能做的舒适照护

家人的任务是观察、记录、在日常生活中让长辈尽量舒适,病情变化时通知医疗团队。 选择药物和用量是医师的工作。本节参考英国 NHS 的指引。

  • 疼痛:只按医嘱给药。长辈无法自己说出感受时,留意皱眉、移动时呻吟、身体紧绷,并记下时间告诉团队。
  • 吃喝变少:临终阶段很常见,不必勉强进食。已无法安全吞咽时,改用沾水的棉签湿润嘴唇。管饲者的份量调整由医师决定。
  • 呼吸变化:可能不规则、有停顿,或喉咙有咕噜声。若长辈觉得较舒服,可把头部垫高,并告知团队。
  • 手脚冰冷、意识混乱:盖薄被保暖,灯光调暗,让熟悉的人陪在身边;长辈非常烦躁时告知团队,可能有可缓解的原因。

最珍贵的是陪在身边、握着长辈的手、用平常的语气说话,并让长辈想见的人来探望,就像他们在意愿书里写下的那样。

家人常犯的错误

  • 等到长辈无法做决定或表达意愿才想这件事:那时长辈已无法自己订立,子女只能深夜在急诊室猜测心意。
  • 只有一个孩子知道:需要时兄弟姐妹在床边争执。应一起谈,并把副本发给每个人。
  • 以为有了意愿书就"什么都不用照顾了":长辈可能因此得不到症状缓解,而条例明确规定立书人仍持续获得缓和医疗照护。
  • 没有告诉主治医师:不在医院病历里的文件,往往来不及被拿出来使用。
  • 主要照顾者一个人扛下一切:在长辈最需要人陪的时候先累垮。请参考照顾者倦怠的信号。

什么时候该请专业团队帮忙

KIN HomeCare 不代办、也不认证意愿书。 文件请与主治医师、医院或通过 NHCO 办理。我们团队能做的,是按医师的计划和长辈的心愿,在家照顾长辈。

家人可能需要帮手的信号:长辈全天都要翻身、换尿布;主要照顾者连续多晚睡不好;有家人没把握的护理操作;或大家都要上班。对于缓和期癌症,KIN HomeCare 按主要医院的治疗计划提供持续照护,治疗计划和所有用药仍由主治医师决定。

  • 居家照护员:协助翻身、擦身、换尿布、喂食或管饲、按医嘱给药,并陪伴长辈。12 小时班 1,800 泰铢/天(最少 3 天),含夜班 20:00–08:00;24 小时住家 2,500 泰铢/天;月包 30,000 泰铢起。详见居家长者照护。
  • 注册护士上门:按医师计划进行护理操作,例如换药、更换鼻胃管、更换导尿管,每次 1,200 泰铢起;或注册护士 12 小时班 3,500 泰铢/天。详见上门护士能做什么和居家护理服务。
  • 刚出院并聘请月包照护员的家庭,可享"出院回家有人照顾"优惠:前 3 天内赠送一次注册护士上门,评估状况并写下书面照护计划。仅限曼谷及周边府,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签约。

常见问题

Living Will 是什么?

Living Will 是依泰国《国家健康法》佛历 2550 年第 12 条事先订立的意愿书,表明在生命最后阶段,不希望接受仅为延长死亡过程、或为结束病痛折磨的公共卫生服务。立书人仍依情况获得缓和医疗照护与症状缓解。

泰国的 Living Will 有法律效力吗?

有。这项权利由第 12 条确认,2010 年部级条例规定了执行方式。意愿书适用于生命末期,或无法治愈的疾病或伤害带来的痛苦,由主治医师评估;长辈若仍足以沟通,医师会先询问本人当下的意愿。

Living Will 需要见证人吗?

NHCO 指引建议最好有见证人,但没有见证人不会使意愿书不完整,所以最新版表格注明可以没有。必须有见证人的情况是:以按指印代替签名时,须由两名见证人签名证明。见证人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关系,并签名。

几岁才能立 Living Will?

法律没有规定年龄。NHCO 指引建议满 18 岁;未满 18 岁须先取得父母、监护人或抚养人的同意。

亲属或医疗团队与意愿书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主治医师会与意愿书中指名的人商量,没有指名则与近亲商量。若仍无法达成共识,NHCO 指引要求医师以立书人的意愿和缓和医疗原则为重。有些医院设有伦理委员会可提供意见。预防之道是全家现在就一起谈。

立书人怀孕时,意愿书如何生效?

条例规定待怀孕结束后才可执行意愿书;怀孕期间医师会暂停执行。

父母已失去意识,子女可以代立吗?

不可以。意愿书必须是长辈本人在神志清醒时的意愿。子女可依长辈口述代写,但不能事后以长辈名义订立。若长辈从未订立,家人可把长辈以前说过的话告诉医师,作为讨论参考。

e-Living Will 怎么办理?

从国家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的 e-Living Will 页面下载表格,填写并签名,再按表格末尾说明拍照上传到 NHCO 的 e-Living Will 系统。纸本也要保留。

立了 Living Will,还能得到止痛和照顾吗?

能。条例写明立书人仍持续获得缓和医疗照护。意愿书拒绝的是仅为延长死亡过程、或超出必要并带来痛苦的治疗,而不是症状缓解;每种用药和照护仍依医师的评估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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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截至 2026 年 10 月 · 本文为家庭一般知识,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能取代长辈主治医师的建议。

作者:Orrathai Boontuang 注册护士(执照 5311192883)· 审阅:Kamolchat Choktanomsup 医师(执照 40854)· 价格为 2026 年 10 月参考价,预约前请与工作人员确认。